疫情报告 1、疫情报告制度:遵循属地原则: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,一旦发现法定传染病,应按规定的时限、内容、程序和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。报告责任...
12月1日14-20时宁波市新增6例确诊+9例无症状 宁波疫情通报2022年12月1日14-20时,宁波市新增6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9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,已排查到...
宁波公布11名感染者轨迹,其中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? 1、第一例确诊病例在宁波市镇海区发现。通过流量调节追踪源头后,它与最近的省外疫情有关。镇海区在封闭控制区、控制区和预防区进行了第一轮核酸检测,共报告...